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能职责,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省直企业行业和中央直属在豫企业单位以及省直及中央驻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制定全省企业、农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调控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存储、运营及其保值增值;拟定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负责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指导工作。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维护工作。承担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