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计划、统计、财税、城市管理、公安、人社、监察、综治、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督察室、外事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应急办)、区计划局(项目办、金融办)、物价局、统计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人社局、综治办、监察局、审计局、信访局。联系区人大、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编办及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