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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省继续实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贴息奖补政策

1月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业务,按照“降低融资成本,惠及更多主体”的原则,2025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贴息奖补政策。

奖补范围为纳入农担体系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10万元—30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的银行贷款。

单个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笔贷款奖补不超过10万元。对实际贷款利率在LPR+185BP以内银行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5.55%/年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35%予以奖补;对实际贷款利率在LPR+185BP(不含)至LPR+278BP的银行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6.48%/年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15%予以奖补。

同时,加大对重点行业奖补力度。对从事粮食生产、加工、收储等环节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在当期两档利率贷款贴息奖补额度的基础上,再分别上浮5%。即今年1月1日起,对两档利率的贴息额度分别提高至40%和20%。继续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建设,对山西农谷的农业信贷担保贴息奖补政策按照原相关财政政策执行。

此外,省财政厅对纳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予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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